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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投科创大厦1号楼9层

· 2024-10-23
资产概况

一、标的详情详见《出租明细表》。

二、出租标的查看联系方式:

标的踏勘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15328508582

资产数量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评估报告:
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其他事项:
(一)出租用途:写字楼7-9层为办公用途,6号商铺为商业用途。
(二)出租期限:9年11个月(备注:出租期限的起始日为出租资产实际交付日当日)。
(三)免租期:写字楼装修期6个月商铺装修期2个月(出租资产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装修期计入租赁期,免租金,所免租金在承租方应支付租金的第二个支付周期抵扣。
(四)租金递增方式:前两年不变,从第三年起在上一年度基础上开始递增,递增率为5%,以后每两年递增一次,依次类推。
(五)资产现状:本次租赁标的目前为清水空置状态。
(六)租金支付方式及时间
1. 租金支付按半年付【6个月】结算,先付后用。承租方应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首期租金,不得以实物抵扣等其他方式进行缴纳。此后,以后租金按每六个自然月为一期租赁期,承租方应于每期租金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下一期的全部租金。出租方收到租金后向承租方开立票据。
2. 首期租金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中2个月租金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七)其他费用及承担方式
1.物业服务费:写字楼16元/平方米/月,商铺10元/平方米。
2.承租方应自行按规定时间向有关单位交纳物业服务费、水、电费(含损耗分摊部分)、通讯费、网络使用费、垃圾处理费、车位管理费、空调使用费(含流量费)、财产保险、公众责任险等费用,如有燃气使用需求,由承租方自行向燃气供应方申请供气并承担相关费用。
3.与承租方生产经营相关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租赁合同未列出项目费用,但与本房屋有关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由承租方支付。
5.如以上费用由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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