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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州经开区新河家园安置地块基础及配套设施和产业综合体二期配套宿舍装修工程打捆项目[招标公告]

· 2024-04-29

永州经开区新河家园安置地块基础及配套设施和产业综合体二期配套宿舍装修工程打捆项目 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永州经开区新河家园安置地块基础及配套设施和产业综合体二期配套宿舍装修工程打捆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永经开产统投字 (2023]5 号、永经开经发投字 (2021) 12 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永州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 永州经开区新河家园安置地块基础及配套设施和产业综合体二期配套宿舍装修工程 ,项目总投资为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招标控制价为 96%×R约为5259.76万元 (R 为永州经开区财政评审中心审定预算金额,且当前暂按项目投资概算 R 不超过 5478.92万元) ,资金来源 和落实情况 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永州经开区新河家园安置地块基础及配套设施和产业综合体二期配套宿舍装修工程打捆项目

1. 2.2 建设地点: 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1. 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主要包括新河家园安置地块基础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 83304m 2 (地面部分,施工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21# 栋住宅桩基础工程、 21# 配套用房(建筑面积 2244m 2 )建筑安装工程及装饰、道路工程、土石方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配电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含室外绿化、亮化工程);产业综合体配套宿舍装修工程总建筑面积约 13856.36 平方米,共 11 层。包括顶棚、地面、墙面、门窗、消防、卫生间装修等内容。

1. 3 工期要求: 360 日历天(含设计工期:中标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后八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非设计方原因可顺延;其中产业综合体二期配套宿舍装修工程工期为 60 日历天)。 天(日历日 ,下同 □月□年

1.4 招标范围: 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和本项目的施工(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1.4.1 设计部分 ( 包括但不限于 ) 1 、新河家园安置地块基础及配套设施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基础、建筑、结构、电气、消防、给排水、按产品交付标准要求的供配电(不包括电业局指定的项目外围变电站(所)的接口处至本项目位置的电力电缆及相关的专变、公变或箱变等)、室外配套工程及包括二次深化设计(如外墙、门窗的深化设计)等; 2 、产业综合体二期配套宿舍装修工程 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结构、电气、消防、给排水、暖通、弱电、二次深化设计(如外墙、门窗、雨棚钢结构的深化设计)等;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调整和变更;参与设计交底及验收;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相关设计工作。

1.4.2 采购与施工部分 ( 包括但不限于 ) 1 、新河家园安置地块基础及配套设施包括住宅基础工程、 21# 配套用房建筑安装工程及装饰、道路工程、土石方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配电工程等; 2 产业综合体二期配套宿舍装修工程包括包括装饰装修、水电、消防、照明、暖通、雨棚结构、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工程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各阶段报批、报建、报审、报验工作。

1.5 质量要求:设计: 本项目为限额设计, 设计的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和招标人设计要求;施工: 符合工程施工相关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1.6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 2000 年第 279 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 2000 年第 80 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进行保修。

2. 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 )施工资质: 具备 住房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 )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以下资质 ( 三项资质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 建筑工程 ) 乙级及以上 资质。

2.3 拟任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具备 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 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5 拟任设计项目 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 资格 £ 职称

2. 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7 投标人可 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 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要求 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 CAD版本。

2. 10 其他要求:

2.10.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10.2 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的不允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10.3 本招标工程 接受 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即设计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由不超过两个(含两个)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③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负责施工工作的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联合投标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联合体中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提供;

⑤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担保,对联合体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⑦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以牵头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⑧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2.10.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10.5.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指在建施工项目) ,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采用承诺制,不再进行资格审查;

3. 资格审查

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 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详见外网公告)起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下载 数据电文形式的 招标文件。 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 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 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进行注册 登记 CA 认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4 05 27 9 30 (详见外网公告) 。请投标人登录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下载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 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逾期 递交 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予以拒收。

6.2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上发布。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和统计局、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开发 建设 和生态环保局 电话 0746-8358688

9. 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下载 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如遇工程量清单报价方面问题,请与相应计价软件公司咨询;电子交易系统使用操作方面问题,请与电子交易系统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4009980000 0746-8520930

9.2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9.3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 200M 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因该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所以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 ,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9.4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9.5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6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9.7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8 投标担保金 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800000.00 ) ;递交方式:投标单位自行选择其中一种缴纳方式: (1) 承诺; (2) 现金; (3) 保函, 保函缴纳形式为线下保函或电子保函,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9.9 根据《关于印发 < 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暂行管理办法 >(2021 修订版 ) 的通知》(湘发改公管规〔 2021 648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9.10 中标人必须设置农民工工资保障的专项账户,最优先支付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不得拖欠,因拖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0. 联系方式

人: 永州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 湖南省永州市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潇湘科技创新中心二楼

人: 陈卓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项目负责人)

话: 187074607 2 6

招标代理机构: 中誉杰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东路德豪名车专修 7

人: 谢平芳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项目负责人)

话: 0746-8371663/15575306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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