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监察执法成都基地办公楼物业及相关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监察执法成都基地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四路安全科技大厦A座4楼,办公楼面积1142.8平方米。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9.5万元/年。该预算金额为最高参选限价,参选报价人参选报价高于本项目预算价的,参选资格将被否决。
四、服务期限
有效期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根据合同履约、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因中标人后续履约质量无法保障或者采购人采购需求发生变化,可以依法终止合同。
五、邀请报价人的方式
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报价人参加。公告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官网(https://sc.chinamine-safety.gov.cn/index.html)发布。
六、服务范围及要求
(一)服务范围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中央空调、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路灯、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车辆行驶及停泊:为相关车辆提供停车位,提供车辆停放和进出引导服务。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9.员工就餐服务。
(二)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为一个包,不接受拆分报价或联合体参加报价,不得以分包转包的方式履行合同义务。
2.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有意向的报价人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七、报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八、验收标准及付款方式
根据四川《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以及采购人的物业管理考核标准进行验收,考核合格后按月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于每月度终了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采购人于收到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向乙方账户支付款项。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的,付款期限顺延。
九、评选方式和标准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评选。评选采用百分制,由评选人员逐项评价打分,对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最终得分。
(二)中标人确定。由评选小组按评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人;评选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人。
(三)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24日14时20分。请参选报价人于截止时间前将评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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