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上城一品项目二期供配电工程,招标人为阜阳港利发展置业有限公司,工程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期供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择优选择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阜阳市颍泉区抱龙路南侧、济河路西侧。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计划工期:80日历天(本工程分批次开工建设,具体以建设单位需求为准)。 4、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 5、其他:执行国家、安徽省及阜阳市供电公司现行验收规范及标准,等级为合格,确保送电且移交供电部门。 6、招标范围:阜阳港利上城一品项目二期供配电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小区红线内局管、自管、局管配电项目的设计优化、施工、相关报批手续及供电业务部门协调工作。根据供电部门的相关意见,具体完成以下内容: (1)完成用电单位所需办理项目工程供电的相关手续等工作。 (2)完成招标范围内供配电项目监理工作。 (3)完成招标范围内电气设备及相关物资采购。 (4)完成招标范围内供配电项目,具体施工内容为: 红线内供电工程的施工(含土建、管道、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全部工作)。本次红线内供电工程施工以现场实际情况及通过省及阜阳市供电部门审批的设计施工图纸为准(如设计施工图纸未通过供电部门审批,中标单位应无偿协助完成设计施工图报审工作)。具体施工内容为完成施工图中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与调试,即:上级电源接入点起,居民、公建等所有计量电表箱及商铺分电箱的出线止,满足阜阳市供电公司低压部、配网工区、计量中心等相关部门、省供电公司验收与送电要求。详细内容如下: ①受电工程(含非居民用电工程):受电工程的相关资料报批、备案,物资的采购,设备的安装、调试由投标人负责,楼层集表箱计量装置以上部分由投标人负责施工。 ②非居民用电施工: 1)主楼公建部分:投标人负责施工至地下室一级受电设备,投标人需保证进线电缆桥架敷设美观大方,配电箱安装及出线由招标人施工。 2)大地下室非居民电:投标人负责施工至地下室一级受电设备进线(具体见专变施工图纸)。 3)充电桩部分;投标人负责施工至充电桩电表箱,表箱安装到位,表箱出线及充电桩由招标人负责施工,根据实际需求投标人配合充电桩电表的安装调试。 ③电力土建施工:小区内电缆沟(井)、设备基础及接地、电缆套管敷设;配电房电缆沟(井)、电缆支架、接地、设备基础、配电房和计量室照明、防雷接地、配电房电缆沟垫层、电缆沟回填、地面垫层、配电房地面回填、配电房地面绝缘漆等标准化设计与建设等相关全部工作。④本次居配工程红线内、公建配电项目施工以现场实际情况及通过省及阜阳市供电部门审批的设计施工图纸为准。满足供电部门验收与送电要求。 ⑤包含配电房的内部非设备配置:环氧地坪漆(防火)、绝缘垫、模拟图板、空调、照明、安全工具柜(内部物品标配)、灭火器、挡鼠板等相关工作; (5)完成居配工程项目的验收,具备省及阜阳市供电部门送电条件。 (6)完成项目居配供电竣工档案资料的整理上报及资料移交工作。 (7)配电室六氟化硫检测仪及防火、洞口防水封堵等施工。 (8)配电室监控、配电室门禁、配电室供电等施工。 (9)配合电表核户及实名制资料电话复核及低压资料整理等,完成低压用户电表的领取和安装工作。 (10)负责PMS图纸编制报验,负责承担用户电缆路线清单编制。 (11)配电室智能监控系统的安装(如需要) (12)根据要求安装充电桩,配电房低压出线电缆至充电桩计量表箱(含电表箱及电表的采购及安装)的电缆采购及敷设。根据实际需求投标人配合充电桩电表的安装调试。 (13)开关站、配电室应设置具有远传功能的视频监控系统(如需要)等功能,满足省及阜阳市供电公司验收及送电要求。 (14)与验收相关的工器具间及设备由投标人负责协调供电验收部门,满足验收及送电要求。 (15)供配电检测费招标人在清单中不单独列项,检测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检测范围包含本项目所有供配电设施及相关检测工作。 (16)供配电验收协调费由中标单位自行承受,与招标人无关,并必须保证验收通过,完成送电。否则因验收问题造成工期延误,按超工期有关条款处罚。 (17)投标人综合考虑施工图纸变化及材料设备等涨价的风险,综合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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