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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光电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三期宝应光电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三期(哈森科技一标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2025-02-07

宝应光电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三期(哈森科技一标段工程监理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应光电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三期(项目名称)已由宝应县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宝数据投资备〔2025〕1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扬州聚之清建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资金来源)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应光电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三期(哈森科技一标段)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宝应经济开发区金源路南侧、东阳路西侧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93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4栋厂房办公楼、宿舍楼、传达室、甲类库、乙类库、污水池、事故应急池、设备用房等辅助用房的土建、安装、消防、装修、暖通工程、同时配套园区内部场地、道路、停车位、给排水管网、绿化、强弱电、供配电设施等(具体以设计文件为准)。

2.3 招标范围:宝应光电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三期(哈森科技一标段)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建设内容进行监理,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厂房、办公楼、宿舍楼、传达室、甲类库、乙类库、污水池、事故应急池、设备用房等辅助用房的土建、安装、消防、装修、暖通工程、及园区内部场地、道路、停车位、给排水管网、绿化、强弱电、供配电设施等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本工程以招标人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直

至工程完工,资料移交完毕及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其中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120.4 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同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拟派遣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兼任其他项目总监)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2人。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为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力学、工程力学、建筑设计、建筑学、城镇建设、工程管理、施工管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为给水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设备安装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工程监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主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专业为房建专业,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专业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3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且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项目总监不允许兼职;在手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8 号、扬建工(2011)36 号、扬建管(2020)1号文规定要求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建项目和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项目,聘任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兼任其他项目总监),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本工程设置下列资格审查条件作为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2022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总监(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为7.2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或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总监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总监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总监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总监变更证明资料。所投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业绩,将不予认可。

备注:(1)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建筑面积,则投标人投标时需另外提供建筑面积证明材料,相关证明须提供加盖该业绩项目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或提供带有设计院盖章的施工图纸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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