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 331号,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内寿星公寓大楼第 12-14 层。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是对寿星公寓大楼 12-14 层的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拆除原儿童业务设施,改造为养老床位,设置床位90张。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局部墙体改造、漏水地面维修、破损墙体粉刷装修、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改造三层楼的消防门及疏散通道东头消防门、自动报警和喷淋系统等消防改造
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建设面积合计约3575.70㎡,拆除并改造天花3408.30 ㎡,地面 2361.61 ㎡,拆除墙体 49.10㎡,新建间墙 77.15㎡,改造墙面 11428.75 ㎡,改造各类门 132 樘;改造维修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弱电系统及自动报警、喷淋系统等消防设施。(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二、相关标准:
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实施时间: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发布开工令为准。
实施地点:项目位于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 331号,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内寿星公寓大楼第 12-14 层。
五、服务标准:
1.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1.1中标人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中标人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施工要求
2.1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六、验收标准:1.验收要求
1.1中标人负责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施工、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
1.2按照长财采购〔2024〕5 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进行验收。
1.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监测机构监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监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1.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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