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唐河治理工程(清苑区段)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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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3613001B01 |
招标内容: | |
【唐河治理工程(清苑区段)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河治理工程(清苑区段)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唐河治理工程(清苑区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清苑区河道工程维护服务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清苑区河道工程维护服务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唐河治理工程(清苑区段)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编号:HBLZ-2024-851。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建设规模:对涉及工程占压杆塔(地埋管线)或净空高度不满足要求10kV/0.4kV架空电力线、变压器进行迁改处理。对于10kV及以下等级电力线路及调度线路,跨越规划堤防的线路在考虑安全净空及水平安全距离的前提下将杆塔移出并跨越堤防;沿堤防布置的电力线路,将杆塔移出工程规划外堤脚以外;对未占压杆塔但线路高度不满足净空要求的电力线路进行加高处理;对工程占压的变压器、配电房等设施进行迁建。电力线路迁改长度根据线路走向及与工程的交叉角度等方面综合考虑计列。具体工程范围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计划工期: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27 09:00至2024-09-02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1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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