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人民法院关于位于宁城县小城子镇宁北村4组厂房内变压器一台(S11-M-160KVA/10)(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宁城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8日10时至2024年9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宁城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476/12,户名:宁城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宁城县小城子镇宁北村4组厂房内变压器一台(S11-M-160KVA/10)
本次拍卖为第二次拍卖,评估价:44000.00元,起拍价:35640.00元,保证金:5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之规定,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应当按照法院要求提交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自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之前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以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但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委托代理人)须最晚在竞价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
委托关系成立前已以自己名义参与报名的竞买人,不能再委托他人。委托关系成立后,委托人不能再以自己名义报名竞买。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8月23日起至2024年9月8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24年8月30日10:00--10:30时安排看样,(看样需提前一天预约)。
四、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示:1.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必须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政策和瑕疵。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要求,在缴纳保证金当日须进行购房资格核验,并保存核验通过结果,同时在竞买成交后,成交裁定出具前再次进行购房资格核验,并保存核验结果,两次核验结果均需提交本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本院将出具成交裁定等过户手续,未提交两次购房资格核验通过结果证明,不具备连续性购房资格的,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竞买成功后自行承担房屋不能办理过户及其他相应法律后果。2.本次拍卖相关现场照片及视频仅为展示标的需要制作,拍卖人及网络拍卖辅助机构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亲临展示现场,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瑕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3.拍卖标的具体用途、规划、属性等以相关部门登记的内容为准。4.拍卖标的为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及附属资产等不动产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和实际面积、四至界限及土地使用权的登记面积和实际面积以拍卖成交后权属过户时登记机关最终核定为准;房屋及附属资产的拍卖标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房屋现状与产权证书不一致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是否能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存在产权证无法过户或产权证面积调整减少、增加等情况,买受人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和自负费用,相关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办理权属登记的拍卖标的,本院不作办理权属登记的任何承诺;本院不作户口登记的任何承诺,
文章推荐:
宁城县人民法院关于位于宁城县小城子镇宁北村4组厂房内变压器一台(s11-m-160kva/10)(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宁城县人民法院关于位于宁城县小城子镇宁北村4组厂房内传送带五台(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宁城县人民法院关于位于宁城县小城子镇宁北村4组厂房内烘干塔一座及附属设施(其中包括烘干塔、链带式链条炉排、上料仓、料筛、料筛斗、料斗、钢架棚)(第二次拍卖)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