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清单控制价编制、控制价审核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清单控制价编制、控制价审核单位参加泗县留置分中心扩建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和控制价审核服务委托的选取。
一、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1.项目概况:泗县留置分中心扩建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5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 10365.3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986.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2378.8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住宿用房、餐厅并配套建设地下室、室外道路广场、供配电、给排水等附属设施,工程费用约4528万元(最终以审计为准)。
2.服务范围:泗县留置分中心扩建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和控制价审核工作。
3.服务费用:清单编制和审核费用参照皖价服【2007】86号文件,按照费用总价的80%,原则上清单控制价编制费按费用总价的6折计取,控制价审核费按照清单编制费费用总价的4折计取,服务费用由施工中标人支付。
4.本项目采取背靠背方式,两家中选单位分别对本标段的清单及控制价进行编制,经审核编制效果较好的单位确定为编制单位,另一家单位定为审核单位,由编制单位同时负责项目询价工作。
二、资格要求及报名材料
1、报名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造价咨询服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报名单位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已进行名录登记,且报名当天在宿州市名录登记中信用综合评定分不少于100分(提供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
3、参与报名单位无不良记录(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4、报名单位2022年1月1日(以施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准)以来,在宿州地区承接过至少1个单个项目招标控制价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房屋建筑类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工作(提供最高投标限价成果文件封面复印件、造价咨询合同复印件以及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该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截图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5、清单控制价编制、控制价审核单位拟派造价负责人须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报名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明细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报价及造价成果承诺函:详见附件。
7、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造价咨询单位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连续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注:现场报名时应携带上述1-7要求资料。
三、造价成果要求
1、取得委托资格的造价咨询单位应在摇号结束后7日内领取公证书并与泗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签订协议,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3个月内不得承接泗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所有委托业务。
2、在造价咨询服务中﹐若发现造价成果文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造价咨询单位应对不及时、人员不积极配合等情况,泗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将停止业务委托,并视具体情况向有关部门推送不良行为记录。
3、接受本项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原则上20天以内完成造价咨询任务。造价咨询工作期限从提供完整施工图之日起,至编制、审核单位进行工程量及总价核对并经业主认可并形成书面成果文件报送泗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核实的时间为止,若确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延长造价咨询工作期限的,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向泗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泗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同意。否则,每迟延10天,扣应付造价咨询费的10%;以此类推,扣完为止。累计两次不能按时完成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工作的,禁止该单位1年内参与泗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所有业务。
4、接受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将签章齐全的成果文件提交泗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进行规范性检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泗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禁止该单位3个月内参与泗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所有业务:
(1)不提供造价编制完整计算书;
(2)提交的成果文件签章不规范不齐全;
(3)成果文件内容不齐全;
(4)成果文件纸质版与电子版不一致;
(5)成果文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州市定额站要求;
(6)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费列项不合理,(如:以不可竞争性费列入的设计费、监理费、道路养护费、绿化养护费等);
(7)控制价中组织措施费率、规费费率及税金税率不正确的;
(8)控制价单方造价和人工、材料价格严重偏离市场价,经复核确实存在问题的。
5、因造价成果文件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导致开标顺延,禁止该单位半年内参与泗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所有业务。
6、造价咨询单位接受任务委托后,未及时主动与泗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对接开展业务,或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交造价成果文件,未能及时备案等,禁止该单位半年内参与泗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所有业务。
7、项目履约过程中,业主(或施工单位)反映招标清单控制价存在问题,经组织复核,存在以下问题之一,泗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视具体情况禁止该单位一年内参与泗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所有业务,并视情况严重程度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1)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界定不清,引起造价纠纷的,扣除该项目造价咨询费30%。
(2)工程量清单漏(多)项,对应金额在1-5万元的,扣除该项目造价咨询费30%;在5-20万元的,扣除该项目造价咨询费50%;在20-50万元的,扣除该项目造价咨询费80%;50万元以上的,扣除造价咨询费100%,并推送不良记录到相关部门。
(3)清单控制价中出现其他错误不能计算出具体金额,造成一定影响的,扣除该项目造价咨询费50%。
四、其他要求
1、泗县留置分中心扩建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参加本次抽取。
2、从符合报名条件的造价咨询单位中,随机抽取两家造价咨询单位(两家单位采用背靠背的方式独立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经审核,编制效果较好的单位为编制单位,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