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陆丰市职业艺体特色教育提质升级项目;
2. 工程地点: 陆丰市内 ;
3. 工程规模: 1.新建一栋五层、层高 4.5 米建筑面积8291.42 平方米艺体综合大楼,一、二层为室内体育场,三至五层为艺术楼;2.新建建筑面积约7236.22 平方米学生宿舍楼(兼容食堂)和 549.85 平方米地下室及旁边连体厨房;3.升级改造扩建足球场为标准11人足球场;4.升级改造 原建筑物外墙、围墙、校门、校道、给排水系统、绿化、安监系统、配电系统以及配套现代化教育设施等(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总投资估算为:11000 万元。
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陈弘毅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35012040 。
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 捌拾贰万伍仟元 (¥ 825000 元)。
包括:1. 监理酬金: 825000 元 。
2. 相关服务酬金: / 。
六、期限1. 监理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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