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body{width:90%;margin:0auto;}._bodyspan{text-decoration:underline;}._bodyp{font-size:22px;line-
height:34px;margin:0;padding:0;font-family: 宋体 ;}._body.headline{text-align:center;font-size:28px;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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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ent:4em;}._body.subitem{text-indent:6em;}._body.tableggtd{width:50%;}.tablebdtd{padding:5px;text-align:center;font-
size:22px;} 中粮东海新建 15 万吨筒仓及其配套设施项目中粮东海新建 15 万吨筒仓及其配套设施项目施工总承包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粮东海新建 15 万吨筒仓及其配套设施项目已由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2301-
320552-89-01-461002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粮东海粮油工业 ( 张家港 ) 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粮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
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粮东海新建
15 万吨筒仓及其配套设施项目施工总承包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保税区东海路 1 号
2.2 建设规模:新建 15 万吨筒仓及配套提升塔、变配电间、廊道等配套设施。其中:筒仓 10 座,钢筋混凝土结构,单仓容量 1.5
万吨(以大豆 0.71t/m? 计),总仓容 15 万吨,呈 2x5 排列,单仓外直径 27m ,檐口高度 46.2m ;提升塔 1 座,共 11 层,钢筋混凝
土结构,建筑面积 1015.11? ,建筑高度 59.1m ;变配电间 1 座,共 4 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 1250? ,建筑高度 16.3m ;
廊道约 360m ,钢结构,宽 7m ,高 8m ;室外总图工程包括道路及场地硬化、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3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合同估算价(万元)工期日历天 E3205820330001323001007 中粮东海新建 15 万吨筒仓及其配套
设施项目施工总承包中粮东海新建 15 万吨筒仓及其配套设施项目施工 17000.03902.4 其他 : 本项目的设计单位为无锡中粮工程科
技有限公司因交易中心制式范本尚未更新,附件一 : 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形(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项目)中第 17 条不适用本项
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 是 □ 否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8 年 12 月 01 日 _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一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总仓容 12 万吨且单仓容量 1 万吨
(含)以上筒仓施工 _ 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
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 类似工程业绩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张家港频道库中为准。须上传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经备案的直接发包通知书、
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 以上两种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满足其中任意一种即可,若截图能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业绩信息(如竣工时间、工程类
别、工程造价、工程规模(仓容量)、工程项目结构形式特征的,则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若截图不能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
业绩信息(如竣工时间、工程类别、工程造价、工程规模等)的,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关键页、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竣工验收记录)原件的扫描件,三者不可缺一。仓容以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者经备案的直接发包通知书或者合同为准,时
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竣工验收证明至少需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五方签字并单位盖章。
如这三者无法明确证明项目规模及结构形式,还应提供图纸材料。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筒仓认定包括但不限于粮
食、水泥、煤炭等各行业立筒仓、浅圆仓等形式。注、投标人业绩资料中,原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的项目负责人在业主组织
的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时间前已离开投标单位(以竣工验收记录时间前原单位的社保证明或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中
项目负责人在新单位已执业注册为准),且未按规定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并网上公示,则投标人以该项目负责人签署办理
的竣工验收记录的业绩资料无效,该业绩不予认可。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建造师一级(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
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
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
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 财务要求: /
3.5 信誉要求:良好
3.6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
项目投标。
省外投标企业需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扫描件上传到企业信息库
(绿化工程不需提供)。
☐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结果考评等级为 C 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 )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
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 ) ,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 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 ) 、不与招标人订立合
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近三个月内 ( 从截标之日起倒算 ) ,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 (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
评的。
☑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 )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
格的名单如下:。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02 月 08 日 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03 月 08 日 9 时 0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3 月 08 日 9 时 00 分。
5.2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张家港频道
https://ggzy.zjgzhcs.com/TPBidder/bidderLogin 。
6.2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招标人按下列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按照标段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
荐为中标候选人。
☐
6.3 ☐ 本项目采用信用评价分筛选模式,满足条件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具体筛选办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是 □ 否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0512-58320620 。
10. 联系方式(异议)
招标人:中粮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金港镇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 236 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张 ?
联系人:杨子
电话: 13962465302
电话: 1812015330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4 年 02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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