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配电设施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YJFHYJJD-G10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配电设施改造工程已按相关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 ,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某部配电设施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 最高限价:14661454.76元
2.4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所有资料表述的工程内容及相关文字说明为准。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有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内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电力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鄂建筑企业在办理进鄂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现金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售卖标书联系人:卫淑娟 17801555070。
5.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凡有意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21室(详细地址),持购买招标文件所需材料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需要提供材料如下(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无外资港澳台背景的书面声明原件。
(4)授权代表须提供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5)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文件。
注:以上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因素,仅做购买标书使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2月 4日9时30分前,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具体地点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设单位):某部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 联 系 人:车助理 电 话:0717-423908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21室 联系人:卫淑娟 电 话:17801555070 电子邮件:3053388457@qq.com 监督单位:驻京某部供应保障处 联 系 人:张助理 联系方式:010-66758084 |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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