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曹妃甸慧鹏月亮湾商业街项目-临时配电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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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58947001G01 | ||||||||||||||||||||||||||||||||||||||||
招标内容: | |||||||||||||||||||||||||||||||||||||||||
曹妃甸慧鹏月亮湾商业街项目-临时配电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慧鹏月亮湾商业街项目-临时配电设施建设工程已由曹妃甸新城管理委员会以曹新城项目核字[2023]37号(项目代码:2312-130290-89-01-57218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璟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璟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曹妃甸慧鹏月亮湾商业街项目-临时配电设施建设工程;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唐山实验中等专业学校西北约522米西南约278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曹妃甸慧鹏月亮湾商业街项目临时配电设施建设工程,主要包括箱变、10kV配电装置、照明、杆塔、顶管以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的施工;预计工期60日历天;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06至2024-01-10,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唐山市滦南县倴城镇友谊路与中大街交叉口西行20米路南全过程工程咨询办公楼(市场监督管理局马路对过)二楼招标办公室 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26 09:30:00,地点为 唐山市滦南县倴城镇友谊路与中大街交叉口西行20米路南全过程工程咨询办公楼(市场监督管理局马路对过)三楼办公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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